調味料進口報關
本人從廣東檢驗檢疫局獲悉,韓國《進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別法》將于2016年2月4日正式實施,該新規在進口食品安全監管政策和農藥殘留新標準將發生比較大的變化,預計將在準入門檻、貿易成本和通關程序等方面給我輸韓食品造成一定的影響。據悉,韓國是廣東及我國食品出口的重要市場之一,韓國進口的食品中有近30%來自中國。
一、辦理“中文注冊商標”:
進口調味品經營企業應到當地商品檢驗檢疫局領取表格,準備下列申報文件:
1、企業營業執照;
2、調味品質量檢驗檢疫報告;
企業需將所對應的進口調味品樣酒由國家商檢總局檢驗并出具檢驗報告。
3、生產廠商《生產許可證》原印件及譯文(此證應為出產國當地的有關機構或組織出具);
4、生產廠商《衛生許可證》原印件及譯文(此證應為出產國當地的有關機構或組織出具);
5、生產廠商《調味品生產工藝流程》原印件及譯文(只需要簡單的調味品生產工藝流程說明示意,并加蓋企業印章或負責人簽署。);
6、中文商標設計樣張。
保留原正面標簽顯示的外文并在中文標簽上必須有對應譯文,且中文品名字體要大于外文品名字體。樣張必須是原樣大小,可以是彩色打印件。
以上資料齊備后,通過當地商檢局上報國家商檢局審核批準,發放“中文注冊商標批準書”,一款酒對應一個商標。如果一款酒再申請一個商標,調味品的中文名稱不得相同。而如果申報的中文名稱已有重復的,需要另外起名。
二、進口前需要提供的證明/許可文件:
1、原產地
2、生產國衛生證
3、生產商成分列表
4、生產商產品檢驗報告
5、產品在其國家(地區)注冊和批準銷售的證明
6、原包裝標簽樣張一份,中英文標簽樣張三三份
7、需要檢疫生產商檢疫證書
三、食品進口報關時的進口稅率:
1、食品進口關稅:10--35%(關稅:CIF×稅率%)
2、食品進口增值稅:16%(增值稅(CIF+關稅額)×16%)
3、征收的稅全部以人民幣繳納。
調味料,也稱佐料,是指被用來少量加入其他食物中用來改善味道的食品成分。一些調味料在其他情況下被用來作主食或主要成分來食用。例如洋蔥也可以為法國洋蔥湯等的主要蔬菜成分。從來源上,多數直接或間接來自植物,少數為動物成分(例如日本料理中味噌湯所用的干柴魚)或者合成成分(例如味精)。
從調味料所添加的味道上分有酸、甜、苦、辣、咸、鮮,麻。添加的香氣上有甜香、辛香、薄荷香、果香等。從技術手段來分,古代多為天然調味料(例如鹽、豆油、糖、八角),而今國人多用復合調味品料(味精、雞精、雞粉),國外多為通過高科技提取的純天然調味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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